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根据破产法,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清偿后,如有剩余资产,应按照以下顺序分配:首先偿还员工薪资、福利等债务;其次清算基本养老、医疗附加险及经济补偿;然后处理其他社保和税务义务;最后赔偿普通破产债权。若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按比例公平分配。
破产清算时,首先要扣除破产诉讼费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三个层次偿还剩余财产:一是员工薪资、医疗、工伤赔偿和抚恤金;二是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和税款;三是普通债权。如果财产不足,将按照比例分配。
在清算破产企业财产时,首先用于支付破产过程中的费用和共同债务。然后,资产分配顺序为:一、偿还员工薪资、福利、医疗、伤残和抚恤金,以及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偿金;二、缴纳未付的社会保险费和欠税;三、满足普通破产债权人的权益。如果财产不足以全额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将按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清偿顺位指破产时,按照特定顺序分配财产以满足债权人债权。具体顺序如下: 1.支付破产程序费用和共赢权益索赔,确保程序顺利进行。 2.支付职工债权,如工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3.清偿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4.支付其他普通破产债权。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是如何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