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在法律实践中,证据的种类众多且各具特色,包括诸如文书、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等多元化形式。针对民间借贷这一特定领域,欠条无疑属于书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判定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有力凭证。因此,仅凭一纸欠条,便足以作为启动诉讼程序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六百八十条之明确规制,私人间借贷的利率标准须严格遵循法律所规定的相关规范,不可违规操作。在借款合同之中,对于借款利息的支付若缺乏明确的条款或约定不够详细,且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利息的具体金额应当参照当地的实际交易方式及习惯性做法、由市场利率所决定等诸多因素来进行确定。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有借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即使持有借条,若没有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来佐证借款事实,也可能会败诉。借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法律凭证,对方否认借款事实时,法院会要求你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所以,借条虽然重要,但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也不能少。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要想胜诉,证据必须扎实。
关于民间借贷中本金与利息的偿还事宜关于还款部分是否可被视为本金,应当依据借贷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判断,利息也需据此按阶段予以计付。其次,在整个借贷行为期间,若作为债务人的一方欲提前清偿债务,须先行考虑其与相对方所签署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如有,则提前还款行为应属无效;反之,未经事先通知而提前偿债且主张按实际借款期间来计算利息的,该诉求将得到法院的支持和批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对象并非必定面临全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这通常取决于执行申请方的具体请求以及法院的裁决结果。所谓强制执行,即指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据法律文书指定的生效内容,对民事责任者实施强制性手段,使他们切实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全面保护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