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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案件不属本院管辖应该怎么办

时间:2025.02.24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430人
律师解析:
1.需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详细载明移送案件的基本状况,以及为何不属本院管辖等信息。
2.把通知书和案卷材料一同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移送期间,务必保证案卷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防止重要证据或文件缺失。
3.要及时向当事人告知案件移送的情形,以此保障当事人的知晓权。
4.若移送案件的法院与接收案件的法院间存在管辖权争议,可由双方协商来处理;
若协商无果,就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来指定管辖
总之,务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与程序办理移送案件事宜,确保案件能得到恰当、及时的处置。

案情回顾:

小李因合同纠纷将小胡诉至A法院,A法院受理后审查发现,该案件按规定不属本院管辖。于是,A法院着手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详细写明案件基本情况及不属本院管辖原因。在准备将通知书与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B法院时,小胡对移送提出质疑,认为A法院不应移送。

案情分析:

1、A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在发现案件不属自身管辖时,有义务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并移送相关材料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这一行为符合程序要求。
2、小胡虽提出质疑,但A法院应遵循规定保障当事人知晓权,及时告知案件移送情况。若A、B法院间就管辖权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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