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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书六种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2.21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1359人
律师解析:
1.不存在仲裁协议这一情况时,可撤销仲裁裁决书。
若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仲裁权,也可撤销
2.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能撤销裁决书。
裁决依据的证据伪造的,同样可撤销。
3.对方当事人隐瞒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以及仲裁员有索贿受贿等行为,都可作为撤销依据。
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院审查核实后,会作出撤销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就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但小胡认为该裁决存在问题,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小胡称双方不存在仲裁协议,且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依据证据系伪造。此外,小丽还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不存在仲裁协议、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证据伪造以及对方当事人隐瞒影响公正裁决证据等情形,均可作为撤销仲裁裁决的依据。小胡提出的这些理由符合法定撤销情形。
2、若法院审查核实小胡所述属实,将作出撤销裁决的裁定;若不属实,则会驳回小胡的申请。且小胡在收到裁决书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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