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婚前的
债务通常是由欠债的那个人自己负责偿还哦。
2.要是这债务后来被用在了婚后的家庭生活当中呢,那配偶就得一起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啦。
比如说呀,婚前有个人借了钱
买房子,婚后两口子一起住这房子,那这个债务就可以算用到家庭生活里啦,配偶就得一起还钱咯。
3.不过呢,如果
债权人能证明这个债务明确写着是
个人债务,或者能证明欠债的人和配偶约定了
婚后财产各自管各自的,并且债权人也知道这个约定,那配偶就不用承担这个债务啦。
4.总的来说呀,
离婚之前的债务到底该谁承担,得看具体的情况呢,主要就是看债务的用途以及有没有明确的约定之类的因素啦。
案情回顾:小胡和小丽步入婚姻殿堂前,小胡因
购房向朋友借款。婚后二人共
同居住在该房屋内。后两人
感情破裂决定
离婚,对于小胡
婚前购房所欠债务,小丽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小胡则觉得婚后共同使用房屋,小丽应共同偿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
婚前债务由欠债人自行承担,但此债务用于婚后家庭生活,若按常理,小丽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该房屋供婚后共同居住使用。
2、然而,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明确为小胡个人债务,或者能证实小胡与小丽有婚后财产各自管理的约定且债权人知晓,那么小丽可不承担此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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