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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楼上漏水楼下索赔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2.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881人
律师解析:
1.民法典明确,若楼上漏水致使楼下受损,楼下具备向楼上索赔的权利。
索赔标准主要依据实际损失而定,像修复漏水引发的家具、地板等财产损失的维修或更换费用,还有因漏水而产生的如无法居住需临时住宿的合理费用等都在其内。
2.楼下需拿出证据,证明损失与楼上漏水存在因果关系,诸如照片、鉴定报告等。
倘若双方对损失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依据具体情形进行认定与判决。
总之,楼上需对因其漏水行为给楼下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上下楼邻居。近日,小朱发现自家天花板渗水,家具、地板也因漏水受损严重,无法正常居住,只能在外临时住宿。小朱认为是楼上小李家漏水所致,向小李索赔。小李却不认可,双方对损失数额也无法达成一致,小朱遂将小李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若楼上漏水致使楼下受损,楼下有权索赔,索赔标准依实际损失而定,小朱的家具、地板维修更换费用及临时住宿的合理费用在索赔范围内。
2、小朱需提供照片、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损失与小李家漏水有因果关系。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形对损失数额进行认定与判决,小李需对漏水造成的实际损失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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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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