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在婚姻期间,如果一方负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共同财产。如果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那么它将被视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债务是由一方单独承担的,那么它将由个人财产来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追认的债务,或者一方为了满足家庭日常需求而欠下的债务,都将被视为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求的个人负债,除非能够证明这些债务被用于共同目的,否则将不被视为共同债务。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件中法院可以对拆迁补偿款进行保全,《民事诉讼法》103条对法院能否对拆迁补偿款保全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不过法院不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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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规定是必须基于当事人的申请,财产保全在我们国家根据时间的不同,分为诉讼之前的保全和诉讼过程当中的保全。保全的财产的范围必须是限于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
对诉前保全的财产强制执行要满足的条件是有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应尽义务,法院具有管辖权,申请人也是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法院才能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