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房屋租赁合同期届满仍未清退的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在租约期限届满之际,若承租人未能及时迁出租赁住所,可考虑向本地公证机关提交申请,请求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正人员对此类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与查验。公正人员需对承租人的私人物品进行详尽的盘点、封存,并出具相应的公证书。
1. 明确告知受托方务必在一段合乎情理且合理的时间范围之内搬离现有场所,同时结清所有应缴之租金款项,若未能按照规定履行以上义务,我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2. 若受托方在接获通知之后,仍未能按时完成搬迁与交付房款事宜,我方将递交至法院立案庭进行正式审理,并同时请求发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以法院名义对其所饱藏于屋内的物品进行强制查封。
租赁期满后,租户要是赖着不走,房东可以去当地的公证机构,让公证人员来帮忙。公证人员会把租户留下的东西都封起来,还会出个公证书,这样做就是为了保证公正。房东还可以请社区或村里的人来做个见证,让他们在公证书上签个字。把租户的东西都清点好,存起来,以后还能接着出租。
当租赁房屋的使用期限即将期满,但承租方却仍旧未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方可催促承租方在合理的期间内缴纳应有的租金。若承租方在经出租方多次提醒后依旧未能及时履行该项义务,那么出租方便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在此过程中,出租方也有可能会通过与承租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诉诸法律途径,以求追回其所拖欠的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向其提出合理的支付期限要求。若承租方逾期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出租方则有权依据合同规定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同时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相应的租金。在此过程中,如因承租方违约行为导致出租方遭受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依法向承租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