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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共有房产出售怎样办理

时间:2025.03.0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59人
律师解析:
1.当双方针对某件事情已经达成了相同的看法与决定之后,便可以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房产过户的相关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记得携带好离婚协议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等一系列与之相关的材料。
这些材料是办理过户手续的重要依据。
2.倘若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这时候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目的是请求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并且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
当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凭借着这份已经生效的判决书以及之前提到的相关材料,就可以顺利地办理过户。
3.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费的,比如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
这些税费的具体标准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比如房产的面积大小、购买时间的长短因素,都会对税费的标准产生影响。
4.在整个办理的过程当中,务必要确保所涉及的房产不存在任何抵押的情况,也不能有被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形存在。
因为一旦房产存在这些问题,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这就需要双方在办理之前,仔细地对房产的状况进行核查,以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总而言之,离婚之后对于共有房产的出售事宜,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最为合适的办理方式,并且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办理流程,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办理过程的合法合规以及顺利完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对房产过户有争议。小朱认为已达成一致可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小李则觉得未达成一致应向法院诉讼分割房产后再办理。同时办理过户要带齐材料、缴纳税费,房产还不能有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况。
案情分析:
1、若双方达成一致,按照规定携带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是合法途径。
2、若双方意见不一,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房产,凭生效判决书和相关材料办理过户也是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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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婉艺律师

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

张婉艺律师,江苏德善律所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经济类合同、保险纠纷、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张婉艺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张婉艺律师办案过程中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任何一个案子可能就是影响一生的大案子,尽心尽责、不负所托是张律师的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繁忙,参与庭审,来往法院、看守所等办案机关,无法做到任意时刻都能及时回复您的问题,尽请谅解。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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