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想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不能说终止就终止,得提前告知员工,而且还得有充足且合法的原因,比如员工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或有其他问题。但员工要是想结束雇佣关系,提前三天交个书面申请就行,解除劳动合同。这么做主要是为了让双方在试用期内都有一定的选择权和调整机会。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多少时间通知劳动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若欲解除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通知;但若在该期间内,用人单位出现了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无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即可随时决定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试用期,要是雇主想辞退劳动者,而且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企业录用标准,那雇主可以直接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但要是雇主想辞退劳动者,不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标准,那雇主要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若想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通常无需提前通知,但需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若拿不出证据,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用人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就可将其解雇。
劳动者享有合同解除权,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职员,都有权提前设定通知期限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定为: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试用期内员工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这保障了劳动者的自主离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