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咨询该律师在涉及到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当离婚发生时,应当依照如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应由男女双方共同商议并作出决定,如双方能就房屋的所有权以及相关事项达到共识,便可签署相应的协议;而若未能达成统一意见,便需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官依据具体情境作出判决,明确当事人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在之后,一旦获得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当事人仍有权再次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定房屋的最终归属问题。
无产权房屋交易的公证手续如何办理本词条表明,无房产证的相关房屋交易也可申请进行公正。具体流程为,首先由购房者或售房者向当地公证机关提交公证申请,随后公证人员会告知并指导他们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接着缴纳相应公证费用,便可正式启动公证程序。在这一过程中,公证人员需根据实际情况制作相关谈话纪录,直至最终出具加盖了公章的《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为止。
房地产公证是对房产交易的一种保障。办理时,需提交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明等必要文件。公证机关会审核材料真实性,无误后出具公证书。材料要齐全、真实,流程要遵守。这样能让交易更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公证机构是为了保障大家的权益,让房产交易更顺畅。
一般来说,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所需的费用,通常由继承人自行承担。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继承人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费用可以根据协议进行分摊。具体的费用分配方式,完全取决于继承人之间的协商和共识,由他们自主决定。
房产赠与公证费用按受益总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除公证费外,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支付100元登记费、5元权证印花税和房价评估值乘以0.05%的契约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