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帮信罪被依法监视居住时应如何处理犯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并遭受监视居住的嫌疑人无需担忧其未来的监禁处境,只要在这期间未再次进行任何犯罪行为,其关于监视居住的各种限制将自动解除。事实上,监视居住本质上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限制部分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1、若经审判机关裁定适用刑法条款,应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2、在审判过程中如发现不应依据刑法条款进行刑事追责或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期已满的情况时,需立即解除对被告人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措施。3、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执行部门必须迅速通知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和相关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机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最终被判管制,那么在监视居住期间的每一天都可以折抵管制刑期的一天;如果被判有罪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那么在监禁期间的每两天可以折抵拘役或有期徒刑刑期的一天。实施监视居住的主要目的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动自由,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在盗窃案中,如果涉案人员被监视居住,那么最长时限为六个月。这个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诉讼的公正,同时要求嫌疑人要遵守法律并配合调查,这样能够促进案件的高效推进。如果经过审查后发现不需要对嫌疑人进行追责,或者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将会立即解除监视居住,恢复嫌疑人的自由。
帮信罪被监控居住后不要慌,虽然已经被监控居住,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犯了罪。你要保持冷静,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按照要求定期汇报你的行踪。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你不能与外界会面或通讯。建议你立即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为你解读案情、提供法律建议和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