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生活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
咨询该律师法律依据揭晓:离婚时按揭房屋如何进行合理分割如若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资产,且存在贷款尚未偿还情况时,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其进行分割;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在这过程中,人民法院会秉持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倾向性保护女性及无明显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合理分割。
离婚时按揭房子的分割通常会考虑多种因素,如购房时间、首付款支付情况、还贷情况、双方的贡献等。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且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一般会将房子判给一方,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继续还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还贷,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未获得房产的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离婚时,在分配财产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例如房产投资、婚姻时长、债务等等。一般来说,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那么通常会归属于其中一方,但需要向另一方进行赔偿;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也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房屋抵押贷款的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且双方都有还款,那么房屋通常会判给一方,而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承担剩余的债务,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如果是在婚前一方首付并还款,婚后双方共同偿付部分及增值,那么未获得房屋的一方可以向获得房屋的一方请求补偿。
离婚时,按揭房产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共同偿还了贷款,那么该房产通常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则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将根据市场价值、贷款情况、夫妻双方的贡献等因素进行计算。此外,如果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首付部分归付款方所有,而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则由双方共同拥有并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