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
黄亚青律师,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湖南省律师协会会员,从2009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代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执业期间,严格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没有任何违法违纪情况。律师业务技能娴熟,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对法律问题具有独特的判断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能提出完善的、全方位的法律风险解决方案;在案件代理中,办事认真,条理清晰,钻研业务,思维敏捷,口才文笔俱佳,待人诚信,处处为客户着想并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修养。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包括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资工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房地产、工程建设、公司法律事务、债权债务、担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常年法律顾问,不仅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同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免费为当事人线上线下提供法律咨询,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提供的法律咨询人数达到上千,全面地尽到了一个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执业格言:为客户度身定造法律解决方案,用实际工作去迎得客户的信任。
咨询该律师对于监外执行的实行,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1)存在严重疾病,必须由保外就医来加以保障其身体健康;(2)女性罪犯在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内的,也可以申请监外执行;(3)由于生活无法自理,若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较小,则可考虑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罪犯盗窃罪的判定准则及相关条件在认定和成立盗窃犯罪这一概念时,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四个基本要件:首先,犯罪主体应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次,其主观心态应为明显的故意倾向;再者,犯罪客体应当是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最后,客观事实层面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监外执行的条件与程序规定申请监外执行之法定要求如下:首先,罪犯必须已被法院判决认定犯有有期徒刑或拘役之罪行。其次,罪犯需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一)患有严重疾病且此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有身孕或是正在哺乳期内哺育自身幼子的女性罪犯;(三)生活无法自理,若对其采用暂予监外执行,并无可能危害社会安全的隐患。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中,监外执行案件终止执行的特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当事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比如身体康复,不再符合监外执行标准。其次,当事人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比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最后,当初准许监外执行的决定依据有误。
在我国,监外执行是指因特殊原因而暂时不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的情况。不过,监外执行不是想办就能办的,得满足特定条件才能申请。一般来说,当犯罪分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获准假释进行医治的时候;或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以及那些生活无法自理、如果对其执行监禁会严重威胁社会安全的人员,才有可能获得批准。但要是罪犯是因为故意伤害或者自我伤害来逃避刑罚处罚,那肯定不会被批准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