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生活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
咨询该律师关于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彩礼是否需要返还的探讨当女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时,男方主张退还彩礼一般是不能实现的。然而,在特定情形下,彩礼是可以被退还的。具体来说,若男女双方尚未正式缔结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然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开始共同生活;亦或是由于男方在婚前支付了彩礼,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那么此时便有必要对彩礼进行返还。
答案自然取决于其所满足的退还彩礼的特定情况,而非在女方提出离婚后,彩礼便必定会被仪态大方地予以退还。此种情况下,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彩礼仅限于在双方正式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之前即已支付的部分,而非在登记结婚之后方才支付的款项或礼品。然而,若涉及到在结婚登记之后所给予的财产,这并不属于彩礼范畴之内的事项,因此,也无法按照规定进行退还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若一方因婚外情导致另一方提出离婚,那么彩礼通常不会被退还。因为婚外情并不是法定的退还彩礼的理由。彩礼的退还需要满足特定的规定和条件。不过,要是婚后夫妻双方没有一起生活,或者彩礼的支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在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中,他可以请求退还彩礼。
在一般的婚姻中,要是男女双方是依法离婚的,那要是完成了婚姻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是因为彩礼导致男方陷入经济困境,那女方提出离婚的话,是需要返还彩礼和三金的。要是有共同生活,但是没有严重影响男方,那通常是不需要返还的。除此之外,法官在判案时,还会考虑婚姻时长、有没有子女等因素。
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出轨了,男方不一定能要回彩礼。这主要得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没领证、领了证但没一起生活、给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而女方出轨和这些情况并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