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第二次起诉离婚所需要提供的证据清单展开第二回合离婚诉讼所需提供的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首先,需提交首次离婚诉讼的结果文书(如判决书或裁决);其次,能够充分证明并说明夫妻感情基础已经破裂的关键性证据材料应被详细整理并备齐;再者,应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文件(结婚证)以及户口簿等有关信息的书面复印文件;最后,为核实抚养权、养育能力及抚养条件等因素,以及夫妻间共同财产、债务归属及其责任划分及其原因,建议提供能够证明以上事实的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比如收入情况证明或者房产产权证明等。
当发生债权人物权被损害,对方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并因此遭受损失从而提出二次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公开审理民事争议案件时,若发现情况允许以及通过调解能较好地解决争执矛盾的话,会优先考虑进行调解。在这个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皆可参与其中,努力尝试与对方制定出合理的还款计划,因为这样能够有效地规避后续更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及可能随之而来的财产执行等问题。
在第二次离婚诉讼开庭前,你得赶紧收集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比如,分居、家暴、婚外情这些,都得整理清楚,证据越充分越好。开庭的时候,你得把自己的诉求和观点说清楚,让法庭知道你的想法。关于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你也得有明确的方向,最好能有法律依据。在法庭上,你要保持冷静理智,遵守法庭的规定和程序,尊重司法权威。法庭是讲法律的地方,你要按照法律来办事,不要乱来。
关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所需准备的材料在面临二次诉讼请求离婚的情况时,所需准备的相关法律文件如下:首先,原告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原件以供审查;其次,需提交能证明原被告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相关证书或者协议;此外,若涉及到夫妻之间的共有资产问题,则需要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文件;如果争议夫妇中有孩子,那么还需要递交他们的出生证明以及户籍登记资料;倘若婚姻破裂并非一日之功,要有相关证据支持这一点;同时,也应该出示目前夫妻关系的真实情况证明,以及两人的经济状况证明文件;如果存在一方需要对方提供经济援助的情况,比如患有疾病或者丧失工作能力、经济来源匮乏等,需要出具相应的医学诊断报告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如果产生了经济补偿的需求,需要出示关于财产分配的书面协议、抚养子女以及照顾老年人的证人证言及录音资料等证据;如果提出了精神损失赔偿的主张,需要出示原被告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的直接证据。
关于第二次起诉中涉及的找寻不到被告人的问题在离婚纠纷案中,原告与被告皆有义务亲自出席并参与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基本原则。但若经过法庭两次正式通知后,作为被告一方在合理范围内(例如因疾病必须入院治疗)仍无法到场,且其行为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时,法院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然而,在此过程中,被告将自动丧失对证据进行质证以及发表辩护意见的权利,从而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