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
赵睿韬律师,毕业于暨南大学法学(律师)专业,现执业于广东莱恩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珠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珠海律师协会会员。从业多年来,赵睿韬律师工作细致、认真,庭审思路清晰,思维敏捷,气场强大,现已成功代理了近百起案件,涵盖建设工程、公司诉讼、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多个领域,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一致好评。同时,其还担任着多家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熟悉公司治理的相关事项。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诉讼、债权债务、抵押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常年法律顾问等。
咨询该律师故意损害他人财产被拘留后,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在涉及到故意损害他人财产这一严重犯罪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之后,自然应当履行其对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的义务。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通常将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是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作为处罚。
在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的案件中,刑事拘留阶段能否获得保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果情节较轻,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即可,或者刑期超过有期徒刑,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就有可能获得保释。但如果情节严重,或者存在不利于保释的特殊情况,保释的可能性就会降低甚至无法实现。
故意毁坏财物是违法行为,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公安部门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进行遏制。 如果情节恶劣,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公安部门有权强制拘留。比如,如果造成的损失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严重情节,就可以适用这种措施,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秩序。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如果损失超过伍仟元、多次故意破坏、纠集多人公开破坏或情节特别恶劣,这些情况都符合立案追诉标准。故意损害他人财产不仅违法,而且行为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嫌疑人不一定被拘留,刑法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可能处以三年以下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及五千元以上损失、多次犯罪、聚众等情形会立案追诉。受害人报案后,公安经认定可立案侦查。此罪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立案标准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