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吗在涉及酒后驾车撞人并逃离现场的案件中,行为人可能面临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的指控。交通肇事罪尽管同样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但是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于最终结果的迥然不同,即过失地引发了这一切,并且并不希望这样的结果发生,他们对此持有明确的反对态度。
酒后驾车导致他人死亡,一般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非故意伤害罪。这是因为驾驶员违反了交通法规,从而引发了重大事故。如果驾驶员明知存在危险情况仍强行驾驶,放任了危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他可能会被指控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综合考虑证据和事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