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夫妇出面向朋友所借之资金未能如约按照事先约定的期限予以归还,依据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
借款人须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然而若双方在借据或合同上并未明确约定
借款期限或者虽然约定但却无法清晰界定,在此情况下,借款人有权选择随时偿还借款;
而作为
放贷方,则应以适当方式提醒借款人在此基础上尽快完成
债务清偿。
此外,假如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原先所借之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人必须依照约定或者参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支付
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倘若夫妇出面借钱的朋友未能按时还款,首先应尝试与借款人进行有效沟通,明确还款期限以及逾期利息的支付事宜。
若借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放贷方可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全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承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
若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拒绝还款,甚至可能触犯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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