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
刑事诉讼程序,通常指对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拘留、
逮捕之后,因案情特殊或其他原因,为保障其合法权益,而依法提供的一种较为宽松的人身自由限制。
然而,关于犯罪嫌疑人被拘捕半年之后,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判定,就必须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了。
首要关注点在于涉案的具体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等多个层面。
一般而言,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
或者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
公共安全受到威胁;
再者,倘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可通过取保候审来确保其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最后,当
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
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也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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