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超出取保候审的期限后,根据常规操作规范,倘若案件尚未告终,公安部门有责任在
期限届满之前,完成续办
保释手续或者制定其他相关处理决策。若是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嫌疑人士或者被告方可向相关监督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主张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妥善处置。然而,此举并非意指自动
解除取保候审的状态,而需视案件的进展以及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度来确定接下来的流程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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