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在处理强制猥亵犯罪案件时,其立案与否与赔偿金的额度并无必然联系。立案的关键在于审查加害人的猥亵行径是否违反了被害方的意愿,以及此种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只要加害人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无论其所支付的赔偿金数额如何,都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而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则往往需要在刑事审判结束之后,由受害者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确认和裁定。
强制猥亵罪通常指的是在他人不愿意的情况下实施的性侵害行为,这其中也包括了各种不恰当的身体接触如抚摸等。该罪行的立案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素:首先是侵害行为的强制性;其次是受害者所表现出的抵抗或者存在的恐吓情绪;最后是侵害行为的猥亵性质。而猥亵罪的涵义更为宽泛,它可能涵盖了非强制性的不当行为。
涉及对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猥亵的行为将被认定为猥亵儿童罪;而对于十四岁及以上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所施行的猥亵行为则会被视为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通常是指在追求性刺激或满足个人性欲为动机下,对儿童群体实施的淫秽相关行为;而强制猥亵、侮辱罪则主要表现为通过暴力、恐吓或其它手段来强行对他人进行猥亵或侮辱女性的犯罪行为。
强制猥亵罪的立案核心要素是对女性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进行猥亵。若行为人采取这些手段之一猥亵他人,即构成犯罪,应立案调查。司法实践中,十分重视保护受害者,强调行为的强制性。
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立案标准:行为人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被害男女均可,对女性更严重;在公共场合等有恶劣情节或对未成年人猥亵,加重处罚;除非有减轻情节。立案标准或因司法解释和案件调整,上述为基本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