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赠予房产纠纷法院管辖权归哪里管辖

赠予房产纠纷法院管辖权归哪里管辖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44人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赠与合同争议案件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应归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审理。当涉及到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请求时,案件的审判权限则可能交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区域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标的物为具体的房地产项目,这代表着该类诉讼案子在法律上具有特殊性,即因不动产产生的纠纷,其诉讼程序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下几类案件将由本条规定的特定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首先,因不动产纠纷引发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其次,若纠纷源于港口作业过程中,则应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最后,若争议源于继承遗产方面的问题,则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