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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过度医疗保险公司拒赔可以吗

时间:2024.05.1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296人
律师解析:
在处理工伤过度治疗导致的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方面,工伤保险基金有权拒绝支付。这部分费用应按照“谁确认、谁承担”的原则予以处理。若用人单位已经依照相关法规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员工工伤医疗费用超过社会保障基金规定的报销范围的情况下,理论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对此表示同意或认可,则该部分费用可以例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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