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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什么合同纠纷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72人
律师解析:
在众多房屋合同纠纷中,最为普遍且常见的便包括了房屋购买交易合同以及房屋租赁合同这两个方面。当这些合同纠纷涉及到居间服务机构的参与时,我们往往会首先寻求他们的协助并进行调解工作,以期能够通过与合同对方进行磋商,达成谅解共识,例如,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关系或者进一步通过双方协商,对原有的合同内容进行必要调整之后再予以执行。应当明确的是,协商方式作为解决此类纠纷所具备的最低成本特征,非常适合采用。若在协商过程中无法取得任何成果,那么其中一方可向当地房屋所属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在正式提出申诉之前,作为诉讼当事人的一方,应当尽全力搜集那些对自身有利的证据。在实际操作中,诉讼通常由原告、被告两方组成,而诉讼也被视为解决房屋合同纠纷问题的最终出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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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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