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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那什么做依据

时间:2024.10.22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187人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规定,若受害人为持有稳定收入之人,则误工费用须以其实际损失之收入为准进行核算。
若受害者并无固定收入来源,应由其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作为衡量标准;倘若无法提供其近三年期间平均收入状况的证据,可参考被告所在地域与相似行业在过去一年内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进行判断。
在此基础之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了误工费的计费方式:
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期长短以及收入状况予以确认。
其中,误工具体时长需依据医学活动参与者所开具的证明资料而定。
假使受害者因受伤导致残疾生命周期延长,误工时间也将随之延续计算,直至受害者被鉴定为伤残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止。
对于拥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来说,误工费用将以其实际减损的收入作为基准进行计算;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计算误工费用时应参照他们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若受害者无法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则可参照受理此案的法庭所在地区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作为参照。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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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亚晴律师

北京易楚景韬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硕士学位,现执业于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曾在多家大型金融公司担任企业法务,负责审查并修改企业日常职能合同,协议公司其他部门简历里公司法律事务体系。执业以来,亲自经办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及工伤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挽回损失,本着专业、负责的态度服务于每一位当事人。世界很大,律师很多,或许我不是您的最优选择,但我一定用尽全力解决您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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