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
曾胜权律师,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曾就读于同济大学,具有10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验,专业擅长刑事辩护,离婚诉讼纠纷,民事经济纠纷等方向。秉承“敬业、敬心、敬责”的服务理念,处理无数起不同类型的案件;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实战经验,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奋斗的目标,把官司胜诉率作为对当事人信任的回报!
立即咨询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
病假期间的工资是多少要分不同的单位,一般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另外,各地对于病假工资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支付。
教师请病假,薪资绩效不受罚。病假两个月内,薪资津贴全领;超过两月未满六月,薪资发90%,绩效减半;超过六月,工龄不足十年者,薪资70%,无绩效;工龄满或超十年者,薪资80%,仍无绩效。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作为教师,因病请假治疗时,其绩效工资被扣除是不合规的。对于体制内教师,病假两个月内(不含节假日)原工资应保持不变。对于合同制教师,薪酬待遇需按合同或单位制度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一规定确保了教师在病假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体现了对教师的尊重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