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立即咨询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应如何处理在无法明确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依据自愿原则以协商方式加以补充。若经协商无果,则需依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基于交易实践来进行判断和约定。然而,若依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履行期限,在此情形下,债务方有权随时开始履行义务,而债权方亦可随时提出履行要求,但应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未标注履行期限的合同不影响其效力,但须满足法律生效条件:参与谈判者需具备合法民事行为能力,法人需在注册批准范围内活动;合同基于真实、忠诚的意思表示,不得含欺诈、违法内容,也不能违反公共秩序和法律禁止。所有合同必须尊重平等原则,不触碰道德底线,不损害公共利益。形式要求在特定情况下也需遵守。
本条约自和解协定失效两年后终止。司法诉讼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自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天起算。如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每期履行最后一天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则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权人未在此期限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应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协商确定;协商不成,依据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无法确定时,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需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