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关于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之后理赔程序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供选择:首先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涉及赔偿事项的解决方案;其次,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协助和见证下展开协商并顺利达成赔偿协议;最后,如果前述两种方法均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事方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申请以寻求法律援助和支持。
交通事故中,侵权人垫付款项一般不纳入判决。法律没要求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用。肇事方自愿垫付的,应按责任范围支付,并保存好相关凭证。若未垫付,受害方可依法维权,将驾驶员、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若部分受害人先行起诉,法院应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告知其他受害人及时提起诉讼,并与该案合并审理。若其他受害人不起诉,则可判决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可以分开起诉的,不影响,法院会受理。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依据人身伤亡或财产遭受损失之程度与数额,交通事故被划分为轻度事故、普通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大事故四种类别。而交警总局正是国务院在处理相关交通事故事务中的主要管理机构。县级以上之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则为其所在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涉及该行政区内交通事故事务的主管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