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董传羽律师专注于劳动法律服务多年,尤其擅长企业大规模裁员、员工转移、人力资源合规、高管劳动争议、竞业限制和商业秘密、外国人在华就业、反舞弊调查与应对等工作,是劳动法领域中诉讼和非诉讼服务能力兼具的优秀人才。 董传羽律师曾在某国际知名机构从事劳动法律服务多年,现任: 上海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上海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认证律师 兼职仲裁员
立即咨询因公司业务需要整体迁址,导致员工通勤时间增加、家庭照看困难,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若员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弥补员工因此遭受的损失,保障其合法权益。
工厂搬迁老板不赔偿的,首先是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此时是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果是对仲裁的裁决不服的,此时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的工厂搬迁老板不赔偿该怎么办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工厂搬迁,不属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形的,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职工不愿随迁的,工厂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