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
李晓凤律师,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法学系,在2019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律师职业资格A证。 2020年在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保持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 尤以撰写各类诉讼法律文书见长;同时兼理各类民商事、刑事诉讼业务。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立即咨询父母胁迫可以撤销婚姻。受胁迫而结婚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无论是男女一方本人还是男女一方的父母胁迫要求缔结婚姻,在有证据的情况下,都可以要求撤销。撤销婚姻,结婚证作废。
在面临生命威胁或财产勒索等直接胁迫下被迫结婚的行为被视为可撤销。受害者需在胁迫结束后一年内向民事法庭申请,除非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应自重获自由后一年内提出。隐瞒严重疾病的婚前情况也可成为撤销理由,受害方须在知情后一年内申请。无效或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法律效力,财产问题通过协商或法院裁决,子女关系则遵循《民法典》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物质赔偿。
可以。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遭受胁迫的婚姻当事人有权在胁迫行为结束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无论因人身自由受限还是其他原因。被取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承担夫妻义务。逾期未申请者丧失此权利。成功撤销后,民法典律效力彻底消除,当事人无法享有夫妻权益。
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是,这类请求必须在胁迫行为结束后的一年内提出。若某人的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他们也有权请求撤销婚姻。在恢复人身自由后的一年内,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因此,对于那些因受胁迫或人身自由受限而结婚的人来说,他们有权在一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