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三条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范围可涵盖却不仅限于持续履约、实施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这几个方面。若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偿还欠款,则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例如支付逾期利息等。
关于合同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法律规定有哪些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进行约定,那么违约一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守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其次,若在合同中并无违约金条款,此时违约一方需承担起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受损方经济损失等形式的违约责任;再次,对于金钱债务未能得到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诉求违约方支付所欠的全部款项;最后,在违约责任条款设定上出现疏漏或不清晰的情况时,受害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以及降低价款等多种形式的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时违约方须履行现存义务,包括补救违约行为;应对受害方因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进行等值赔偿,包括合同执行预期收益。赔偿应公正反映违约的实际损害。
保证作为民事活动,违约责任约定取决于当事协商。遵循自愿原则设立法律关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未履行,债权人可向保证人追责。多位保证人按合同份额或连带方式承担责任。一般保证则在主合同纠纷未解决且债务人无力偿清前,债权人可暂不负责。
法律专家强调,合同解除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需履行违约责任,除非另有约定。《民法典》规定,解除权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不论合同是否终止。一方违反合同义务,需履行补救、赔偿等责任;若明示不愿履行,对方可在合同期限前要求其承担责任。这些是处理违约问题的法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