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主体的条件,比如因为合并、分立而变更法人资格,或者将员工调派到关联企业,甚至通过外包的方式转移劳动关系。不过,所有这些调整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不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合同约定,甲方如需在干预期内变更劳动场所,须与乙方协商并达成共识。如乙方有异议且坚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时,甲方需按乙方服务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进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修改需经双方书面同意,依法变更原条款。无论何种变动,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确保有据可查。修改后合同应由雇主和劳动者各持一份,以保障权益并符合法规要求。
劳动合同变更需满足五个条件:1)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经协商后可变更新;2)企业转型,原有合同约束力不变,但部分内容需调整;3)生产计划大幅调整,合同内容需相应更新;4)自然灾害或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合同履行;5)合同条款与新法规冲突,需依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