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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部分无效还是全部无效?

时间:2024.12.1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93人
律师解答:
部分无效。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
可根据赠与财产的性质,认定一方对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享有处分权,该部分财产的赠与有效,而对属于另一方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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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玲律师

河北畅杰律师事务所

多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知识面广,实际应用能力较强,拥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一直本着将水平和能力发挥到极限、把证据和法律收集至穷尽、以热情和真诚让客户感动的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自执业以来,她一直坚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据,以实为基,惠泽万家,诚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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