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贷款买的房子可以加配偶名字。
如果是结
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
婚前财产,
离婚时不参与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
按揭,房
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
婚前按揭房,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那婚后也是登记方的
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参与分配;但是如果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婚后还贷部分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如果
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
起诉。
夫妻离婚时,
房产分割需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尊重
当事人意愿原则、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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