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
李桂英律师,执业十年,中山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律师,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三年法院工作经验,三年企业法务工作经验,经办案件二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社会实践及法律基础扎实。 执业领域:擅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等诉讼,以及刑事辩护。其中刑事案件不乏许多取保候审、不予逮捕、不予起诉、缓刑、轻判、变更罪名等。民事案件标的额从几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部分成功案例:1、倪某涉嫌抢劫:争取了不予起诉;2、熊某某走私普通物品:在逮捕前争取了取保释放并最终撤案无案底;3、黄某某侵占罪: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4、何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从一审的5年量刑改判为3年;5、黄某诈骗罪:从一审的5年量刑改为4年;6、李某兴故意伤害罪:审查起诉阶段获得取保侯审;7、(2017)粤0404刑初211号,马某故意伤害获缓刑;8、(2020)粤2071刑初1290号,黄某文涉嫌侵占,获法院裁定驳回对方起诉;9、(2023)粤2071刑初2516号,艾某武由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变更为故意毁坏财物最终获缓刑;10、唐某波,涉嫌非法经营被取保候审;11、郭某昌,涉嫌走私不批捕;12、林某春,涉嫌危险驾驶获不起诉;13、车某林,涉嫌帮信被取保候审;14、黄某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被取保候审;15、陈某发,涉嫌强奸被取保候审;16、唐某桃,涉嫌组织卖淫被取保候审;17、刘某屹,涉嫌盗窃被取保候审、获附条件不起诉;18、林某鑫,涉嫌开设赌场被取保候审;19、詹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被取保候审;20、欧某琪,涉嫌寻衅滋事被取保候审。 办案特点:擅长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案件切入口解决纠纷。在办案过程中,真诚待人,对待案件能通过多角度的方式处理,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侵占他人财物,视情节轻重,可处五日至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侵占行为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如保管物、遗忘物或埋藏物,且拒绝归还。此类案件属自诉范畴,公安机关仅处理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侵占案件需由当事人自行起诉。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遗失、埋藏物品或代为保管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且拒不归还的,构成非法侵占罪。若物品价值未超5000元,则不构成此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定罪与量刑标准包括:侵犯他人财物所有权,非法占为己有他人交付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达到一定金额且拒不归还,主观上有明知故意的行为。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数额和其他情节分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以及二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此罪为自诉案件,受害方需提起刑事诉讼并提供必要证据资料。
非法侵占他人遗失物立案标准为价值超过五千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占他人遗失物且拒不退还者,将视情节轻重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款或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及罚金等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遗失、埋藏物品或代为保管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且拒不归还的,构成非法侵占罪。若物品价值未超5000元,则不构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