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起诉状:
写清
当事人基本信息、诉求和事实理由。
2.
身份证明:
准备能证明双方身份的证件,像身份证、护照。
3.
结婚证:
证明婚姻关系的必要材料。
4.
财产证明:
涉及
财产分割时,提供
房产证、存款明细等。
5.子女证明:
有子女
抚养问题,提供出生证明确定
抚养权。
材料要依具体情况备齐,部分可能需公证、认证,之后按程序向有
管辖权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为
涉外婚姻,二人
感情破裂后,小朱决定
起诉离婚。小朱准备了起诉状,但对是否要详细写明所有财产情况存在犹豫。在身份证明材料方面,他不确定只用护照是否足够。对于结婚证,他认为有原件就行,没考虑到可能需要的手续。涉及财产分割时,他只准备了房产证,未准备银行存款明细。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他忘记准备子女出生证明。小丽则认为小朱准备的材料不齐全,不具备
起诉条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起诉状应明确原告与被告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涉及财产分割时应详细说明财产情况,小朱犹豫是否写明所有财产情况不符合要求。
2、身份证明材料需提供能证明身份的文件,仅护照不一定足够,应根据具体要求准备。
3、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关键
证据,部分材料可能需进行公证、认证等手续以确保境外
法律效力,小朱未考虑此点。
4、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全面财产证明,小朱只准备房产证不完整。有子女抚养问题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确定抚养权事宜,小朱忘记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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