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女方行为可能侵犯男方
名誉权、隐私权,男方可先和女方沟通,让其停止干扰。
2.若沟通没用,男方
收集证据,像女方到单位时间、在场人员、对话内容等,再发律师函
警告,让其停止
侵权。
3.若女方行为造成实质损害,男方凭
证据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
赔偿损失,还可找单位支持协助。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曾是情侣关系,分手后小丽因不满小朱提出分手,多次到小朱单位吵闹。小丽在单位公开宣扬小朱的隐私,还编造不实言论诋毁小朱名誉,严重干扰了小朱的工作。小朱尝试与小丽沟通,希望她停止这种行为,但小丽并未理会,依旧我行我素。小朱感到十分困扰,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1、小丽到小朱单位吵闹,宣扬隐私、编造不实言论诋毁名誉的行为,涉嫌侵犯小朱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2、小朱先尝试与小丽沟通要求停止干扰,此做法合理。若沟通无果,小朱可收集小丽到单位的时间、在场人员、双方对话内容等相关证据。
3、小朱可以考虑向小丽发送律师函,以法律手段警告其停止侵权。若小丽的行为对小朱工作或名誉造成实质性损害,小朱可依据收集的证据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丽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
赔偿经济损失。同时,小朱也可告知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寻求单位层面的支持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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