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能否特别授权他人代理
时间:2025.11.15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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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行政诉讼能特别授权他人
代理。
根据法律,
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可委托一两人当
诉讼代理人。
2.若特别授权他人代理,要向法院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且写明特别授权的事项和权限。
3.特别授权下,
代理人能进行承认、放弃、变更诉求,和解,反诉或上诉等重要
诉讼行为。
4.特别授权可让当事人借专业代理人之力,更好维护自身权益,使诉讼高效有序。
案情回顾:小朱因
行政纠纷准备提起行政诉讼,但其自身
法律知识不足。小朱想委托好友小胡作为诉讼代理人,并进行特别授权。小胡表示愿意帮忙,但小朱不确定特别授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不清楚具体该如何操作,于是引发了关于行政诉讼特别授权的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所以小朱委托小胡代理行政诉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若小朱要对小胡进行特别授权,需向法院提交由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且要在委托书中明确特别授权的事项和权限。特别授权后,小胡可代为承认、放弃、
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重要诉讼行为,能帮助小朱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诉讼活动更高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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