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运管上路执法,执
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是必要的,这是证明其具备执法资格的法定凭证。
执法需遵循法定程序,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主动出示证件。
2.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在执法时主动出示证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采取
行政强制措施等。
执法机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熟悉执法流程和要求。
当事人若对执法行为有质疑,可要求执法人员说明依据和理由,若执法人员违规,当事人有权拒绝配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投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运营车辆时,遇到运管执法人员小胡和小丽检查。小胡和小丽未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便要求检查小朱车辆,称其涉嫌
违法经营。小朱质疑执法人员身份及执法理由,要求其出示证件并说明依据,小胡和小丽未理会。小朱认为执法不合法,拒绝配合检查,双方发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向当事人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这是证明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的法定凭证。小胡和小丽未主动出示证件,不符合法定程序。
2、执法人员检查涉嫌违法经营车辆,要有明确的检查依据和理由,且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要依法制作并当场交付相关决定书和清单。小胡和小丽未说明理由,程序存在瑕疵。小朱有权要求执法人员说明执法依据和理由,在执法人员未依法出示证件或违反法定程序时,小朱有权拒绝配合,并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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