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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5.11.06 标签: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阅读:1226人
律师解析:
1.超标排放污染物:
依据相关环保法律,会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罚款。
罚款按污染物种类、数量等定,通常按日连续罚。
像超标排大气污染物,要处10万-100万元罚款。
2.未依法环评开工建设:
会责令停建,按违法情节和后果,处项目总投资额1%-5%罚款。
3.造成污染事故:
处罚责任人,按直接损失比例罚款,严重的追究刑责

案情回顾:

小许经营一家工厂,在生产过程中,该工厂长期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同时,工厂的一个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就开工建设。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了这些问题,小许认为自己虽然有超标排放和未进行环评的情况,但不会受到太重的处罚,且不理解罚款的具体计算方式,与环保部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小许工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且按日连续处罚,罚款数额会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等因素确定。
2、对于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就开工建设的项目,依据相关法律,可责令停止建设,并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款。若该工厂的行为造成环境污染事故,除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外,还会按照直接损失的一定比例处以罚款,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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