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非法经营柴油罪的定罪及量刑标准若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实施了以下任何一种非法经营行为,都可能对市场秩序产生不利影响,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根据具体情况被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而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甚至可能会被没收全部财产:(1)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受到严格控制和管理的物品;(2)进行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买卖活动;(3)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柴油之立案标准的法规界定非所有涉及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径皆构成刑事犯罪。仅有在非法经营成品油领域中违反法律法规,将汽油视为主要商品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方能确立非法经营罪之刑责。因此,若罪名成立,非法经营柴油并不构成司法意义上的犯罪,这一结论主要依据于现行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条款文内容所作出的解释。
未经过许可就私自从事柴油经营活动,涉案金额竟然达到了350万元,这种情节可以说是非常严重了。通常来说,这种行为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要交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者直接没收全部财产。不过,具体的量刑还是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有没有自首或者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来综合判断。
在我国,经营柴油若违反法律规定,且情节较严重,可能会被刑事拘留。 情节严重的情况有:经营金额较大、违法所得较多、扰乱市场秩序较严重等。 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认真判断后采取恰当的措施。
在我国,没有获得成品油经营许可就私自进行成品油销售,属于违法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经营成品油,必须要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违反法规经营成品油,会扰乱市场秩序。根据情节轻重,非法经营成品油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果情况较轻,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罚金;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徒刑,并处巨额罚金,甚至会被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