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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房产要做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5.10.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84人
律师解析:
1.分割房产是否做财产保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若在诉讼中担心对方转移房产,影响判决执行,如对方可能私自卖房,可申请财产保全,避免房产被不当处理。
2.申请财产保全,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担保
法院裁定后,会对房产进行查封等。
3.若不存在对方转移房产的可能,如双方对分割无争议、能协商处理,或房产情况清晰、对方无转移迹象,就不必申请。
需综合考量必要性和成本后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因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准备进行诉讼。小朱担心小胡私自出售房产,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想申请财产保全;而小胡认为双方对房产情况清晰,自己并无转移房产的迹象,没必要申请财产保全。二人就是否申请财产保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房产分割诉讼中,若存在一方可能转移房产等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如本案中小朱担心小胡私自出售房产,此时申请财产保全是合理的,能防止房产被不当处置。
2、若不存在对方转移房产等妨害将来生效判决执行的可能性,像小胡所说双方对房产情况清晰且自己无转移迹象,那么就无需申请财产保全。所以是否申请财产保全需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权衡必要性与成本等因素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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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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