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机构内多科室或人员过错关联致
医疗事故,由该医疗机构担责。
比如多科室联合手术配合失误,医疗机构要负责。
2.医疗产品缺陷引发事故,医疗机构与生产者、销售者负
连带责任。
患者可任选一方索赔,医疗机构
赔偿后可向责任方追偿。
3.第三人过错导致事故,如提供错误信息影响诊疗,第三人与医疗机构可能共担责,患者可要求二者共同赔偿。
案情回顾:小许因疾病到医院进行多科室联合手术。手术过程中,各科室配合失误,导致手术失败,造成医疗事故。同时,术中使用的某医疗产品存在缺陷,影响了治疗效果。另外,小胡作为第三人,提供了错误的患者信息,影响了医生的诊疗判断。小许遂要求医院承担
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1、在此次医疗事故中,多科室联合手术时各科室配合失误,这些相关科室所在的医疗机构应
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医疗机构存在多个科室在医疗过程中有过错关联,共同导致了事故发生。
2、因医疗产品存在缺陷导致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和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小许既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也可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销售者追偿。
3、第三人小胡提供错误信息影响诊疗,第三人与医疗机构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小许可要求二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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