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易轶律师自2014年开始进入财富管理领域,是国内最早一批进入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生活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曾获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
咨询该律师父母能否处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通常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并无法自由处置其名下房地产,唯有在特殊情况下且必须符合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个人权益这一唯一前提条件时方可进行此类行为。此外,若因处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地产而对其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那么负责处理此项事务的监护人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现行法律条文规定,父母所获之搬迁房屋权益应为其独有,即使仅仅给予夫妇其中一方,亦仅视为该方个人所得,并非因其婚姻关系而得到的共享财产。因此,此类情况并不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此外,根据相关法学理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薪资、奖励金、劳务报酬,以及由生产、经营、投资行为产生的盈利,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或者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皆可被归纳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范畴。
在法律层面上来看,房产所有权已成为一个既定的事实。当房屋产权被正式转让时,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欺骗或威胁的行为,否则原所有者不能重新索回房产。假设在此过程中,子女并未支付任何款项,那么这实际上是对于子女的一种无偿赠予方式。然而,家庭成员之间仍可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倘若这样的话,他们可以通过买卖形式将某一套房产转移到另一名家庭成员手中。
通常来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谁就是房子的主人。要是家长买房的时候没有明确表示这房子是送给子女的,或者是借的,而且办房产证的时候也没有搞错、被骗或者违法,那这房子就不算是家长和子女共同拥有的财产,也不会涉及到分财产的问题。
在房产证上是可以加父母名字的。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实际上是增加了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来看,增加房子的共有权人一共有三种方式,分别是析产登记、买卖房屋或是房地产赠与。而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有房屋赠与与买卖两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