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二手房定金支付后过户给他人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旦交付了定金后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述:首先,买卖双方都应当共同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若买方选择通过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在买卖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好房屋买卖合同以后,贷款方将会指派专门的评估机构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屋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最终的贷款额度。在以上手续均完成后,买卖双方需要共同至贷款银行履行贷款手续。
在合同条款中,若规定定金一律不得退回并不合乎法律原则。具体来说,倘若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任何非由双方当事人过失所导致的合约无法顺利进行;抑或是由于收取定金的一方自身原因而使得合同无法执行,那么此时定金理应予以退还。更为特殊的情况是,若因收取定金的一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其不仅需要全额返还定金,还需按照双倍金额进行赔偿。
二手房交易中,定金是否可以退还如果仅因买方自身因素导致其在支付了房产购置订金后产生了变更购买意愿、不愿继续进行交易的决定,那么在该情况下应被认为属于违约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为销售方,卖方有权自行选择是否返还买方所支付的房产购置订金,以维护自身权益。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买方提出退回订金申请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否应当予以返还。
关于购买二手房后定金能否退还的探讨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已向中介缴纳订金,那么该笔款项是有可能被退还的。需注意,订金这一行为在性质上仅仅是单方面的决定,它并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因此,无论买方或卖方在签订合同后未能依约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都不会产生罹于定金罚则的问题,更不会产生双倍返还订金这样的法律后果。
在二手房买卖中,定金通常不退,买方违约将失去定金。但如出卖人违反合同或无法履行因其过错,买方可要求返还并可能双倍赔偿。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交易中止,买方支付的定金应全额退还并给予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