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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父母自建房产权归谁管辖

时间:2025.10.0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34人
律师解析:
1.农村父母自建房产权问题,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
2.按规定,不动产登记在所在地登记机构办,该部门负责本区域农村房屋等登记,涵盖受理申请、审核材料、权属调查、登记并发证等。
3.父母办自建房产权登记,要提供宅基地审批文件、建房许可证等材料。
审核通过,就确认产权,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父母在农村有一套自建房,他们想进行产权登记。小朱认为应该去市级部门办理,而小朱的朋友小李则觉得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才是管辖机构,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为了解决问题,小朱父母着手准备登记事宜,对于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也不太清楚。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父母自建房产权登记这类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所以小李的观点正确,应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
2、自建房产权登记时,父母需提供宅基地审批文件、建房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经该部门审核符合规定的,会给予登记确认产权,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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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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