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未满16周岁者在亲戚的雇佣下工作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所谓童工,即为未满十六岁的少年或儿童,他们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建立了具有经济利益的工作关系,无论是直接参与劳动还是个人经营性的劳动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所雇佣的孩子属于自家的家庭成员,若其存在有偿劳动或者个体劳动的情况,同样可以视为童工。然而,如果这些孩子只是出于帮助家人的目的而进行的无偿劳动,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童工。
童工的定义是指年龄未达16岁,却已与用人单位或个人建立起劳务关系并参加了具有经济收益性的工作或是个体劳动的青少年及儿童。需注意的是,即便所雇用的孩童系自家子嗣,亦应被视为童工范畴。然而,若仅为协助性质的临时工作,便不构成童工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