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
殷建伟律师,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殷律师是专业的诉讼律师,从一九九六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已经二十多个年头了。承蒙全国各地企事业单位及民间社团、组织机构及个人的信任,曾办理过大量的各类民商事、经济合同类、刑事案件及少量的行政诉讼案件,一直战斗在诉讼代理和辩护的一线,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律师工作经验。 本律师自信自己是一个勤奋、负责任的好律师,能够时刻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以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坚持集思广益和独立思考,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坚信,我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律师! 全国有法律服务需要的各界人士,都可以与我交流。欢迎来电咨询,尤其是重大疑难案件,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电话13601210331。
咨询该律师就是说要是谁在打官司的时候做了上面那几件事中的一个的话,法院可是有权利罚他们的款、关他们的人;而且如果真的犯法了,那还要抓起来让他们负刑事责任。这么说,假如有个人在诉讼里面故意把证据藏起来或者毁掉,又或者帮着被告偷偷摸摸地转移、藏起财产啥的,那法院就得采取行动,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罚他们。比如那位欠债50万的哥们儿,如果他也干了上面那些事儿,法院也是可以根据情况轻重来罚他的款、关他的人等等。
不过别担心,如果真的手头紧的话,是可以去找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
这些都是可以商量的。比如说,如果你跟别人借钱,结果没还上,人家找律师来帮他要债,这时候你就得给他付律师费。所以你可以在欠条里写明,如果你违约了,就要承担对方请律师的费用等等这些合理的费用。这样子,如果你真的违约了,就不能只赔违约金那么简单了,还要加上律师费那些额外的开支。不过,你也要注意,违约金可不能随便乱写。如果你写的违约金太高了,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那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能就不会支持你了。
告诉你,咱们平时去法院打官司的话,得先交一些钱给人家受理你的案子,这就是所谓的“案件受理费”。除此之外,可能还会涉及到别的什么“诉讼费用”。所以,假如说有一方因为另一方没还他钱就把对方告上了法庭,那这个起诉的人可得自己掏腰包付这些诉讼费用咯,比如说案件受理费呀,还有请律师的钱等等。不过别担心,如果你真的手头紧,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少交或者干脆不交这些费用的。
律师帮人打官司的时候也不能随便就把别人的欠条给收了,欠条可是咱们讲理要债的重要凭证。所以得等我们上了法庭后,法官查清楚事情真相,证明这条子真的有用才行。要是这张欠条最终成为了有法律效应的证据并且对方还不肯认账的话,那咱们的当事人,就是可能聘请律师的那位朋友,就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去法院申告,要求强制执行把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