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硕士学位,现执业于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曾在多家大型金融公司担任企业法务,负责审查并修改企业日常职能合同,协议公司其他部门简历里公司法律事务体系。执业以来,亲自经办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及工伤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挽回损失,本着专业、负责的态度服务于每一位当事人。世界很大,律师很多,或许我不是您的最优选择,但我一定用尽全力解决您的困扰。
咨询该律师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合同是承适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运输合同纠纷的法律管辖权规定如下:双方有管辖协议则依协议;无协议则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部分履行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合同未履行且双方住所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涉及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合同诉讼,应分别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
运输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是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以司法途径处理运输合同纠纷的,合同当事人或者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必须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纠纷当事人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形,将民事诉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了提高胜诉的概率,最好是在法定的诉讼时效范围内起诉。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阅读下文。
建设工程运输合同纠纷管辖地点的规定是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确定管辖权。当然了,这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关于合同约定的情况之下来确定管辖权的,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是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管辖。